SSausage(以下称“公司”)就会员购买的金币及企业会员使用的企业订阅的要约撤回及退款事宜,制定并公开如下退款政策。本政策系将使用条款第15条之2至第15条之11的内容整理为便于用户理解的形式,条款与本政策内容不一致时,适用对用户更有利的一方。
本政策由两部分构成。
- 第1部(第1条~第11条):个人会员购买的金币
- 第2部(第12条~第17条):企业会员的企业订阅 — 因属性质不同的合同,第1部关于剩余金币退款·违约金的规定不适用
- 第18条:两部共同适用的咨询方式
第1部 — 金币
1. 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会员支付款项购买的金币。
- 付费金币:会员购买并获得的金币 — 属于退款对象。
- 免费金币:初次注册赠送、观看广告奖励、活动·促销等无偿发放的金币 — 不属于退款对象。
金币是在公司提供的服务内使用增加存储空间、增加标记、事件翻译等功能时被扣除的服务专用虚拟商品。
2. 金币的提供期间
- 付费金币的有效期为自最终使用日起5年。 最终使用日是指该金币的购买日或会员最后一次使用金币之日中较晚者。
- 公司应于金币预定消灭日前30日,以应用通知、电子邮件等会员可确认的方式,通知预定消灭的事实、事由及对象金币数量。未经通知的金币不消灭。
- 关于免费金币,公司可依服务政策另行规定有效期。
3. 要约撤回(购买后7日内·未使用金币的情形)
- 会员可自购买金币之日起7日内撤回要约,此时公司不扣除违约金或手续费,全额退还支付款项。
- 但依《电子商务等交易中消费者保护法》第17条第2款,购买的金币中哪怕仅使用一部分,该笔购买的要约撤回即受限制。
- 即使要约撤回受限,未使用而剩余的金币仍可依第4条获得退款。
4. 剩余金币退款(无期限限制·已使用部分金币时亦可)
- 会员可不问事由随时申请退还未使用而剩余的付费金币(以下称“剩余付费金币”)。
- 该权利即使在要约撤回期间(7日)届满后、即使已使用所购金币的一部分,亦可行使。
- 退款申请与会员退出无关。 在保持会员资格的状态下亦可申请,获得退款后仍可继续使用服务并再次购买金币。
- 会员退出时,免费金币消灭,剩余付费金币依本条予以退款。
个人会员转换为企业会员时
- 转换前取得的剩余付费金币原则上作为可从企业订阅费用中抵扣的信用额转移。 转移的信用额将从基本费及按量计费的账单金额中依次抵扣。
- 您可以选择退款以代替信用额转移。 此时不扣除违约金(第6条)。但适用第8条的账户限制,仅可退款至大韩民国境内金融机构账户。
- 若转移为信用额,则不就该金额发放以公司名义开具的支付凭证。 因该金额系以个人会员资格已完成支付的部分,企业会员不得就其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当于转移额的约9%)。公司在转换界面显示该金额。
- 免费金币于转换时消灭,不属于转移·退款的对象。公司在转换界面显示所消灭的数量。
- 存在未回收金币时,转换受到限制。 其原因在于转换后不再发放金币因而无法进行抵扣(第10条)。您可在解决未回收金币后申请转换。
- 解约企业订阅后转移的信用额尚有余额的,申请转换为个人会员即可将剩余信用额恢复为金币(第14条)。
5. 退款金额的计算方法
计算基准
实效单价 = 支付金额 ÷ 该笔购买实际发放的金币数(含赠送金币)
退款对象额 = 剩余付费金币数 × 实效单价
退款金额 = 退款对象额 − 违约金
- 以不同价格多次购买的,实效单价按加权平均计算。
- 不足1韩元的金额按对会员有利的方式向上取整。
- 扣除金币时优先使用免费金币,故持有免费金币的会员其付费金币可保留更久。
计算示例 — 以11,000韩元购买33,000金币的情形
购买后7日内申请的情形(无违约金)
| 已使用金币 |
剩余付费金币 |
退款金额 |
| 0 |
33,000 |
11,000韩元 |
| 3,000 |
30,000 |
10,000韩元 |
| 16,500 |
16,500 |
5,500韩元 |
| 33,000 |
0 |
0韩元 |
购买7日后申请的情形(违约金10%)
| 已使用金币 |
剩余付费金币 |
退款对象额 |
违约金 |
退款金额 |
| 0 |
33,000 |
11,000韩元 |
1,100韩元 |
9,900韩元 |
| 3,000 |
30,000 |
10,000韩元 |
1,000韩元 |
9,000韩元 |
| 16,500 |
16,500 |
5,500韩元 |
550韩元 |
4,950韩元 |
| 33,000 |
0 |
0韩元 |
– |
0韩元 |
6. 违约金
- 违约金为退款对象额的10%。公司可予以下调或免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扣除违约金予以退款。
- 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申请退款的(含已使用部分金币的情形)
- 因公司的归责事由(服务错误导致的重复支付、未发放金币或错误扣除等)
- 公司终止或中断服务的
- 公司对会员不利地变更使用条款或金币政策,会员不同意而解除的
- 个人会员转换为企业会员时的剩余付费金币退款 — 企业会员账号中金币的使用受到限制(使用条款第15条之2),因转换而剩余的付费金币不扣除违约金予以退款。但转换时以信用额转移为原则(第4条),选择退款的,可在转换界面或转换后于
设置 > 金币管理界面申请。
7. 不予退款的情形
- 购买的金币已全部使用的:因无可退还的剩余金币,不存在退款对象。已使用的金币视为服务提供已完成。
- 以不正当方法取得或违反使用条款使用的金币:公司可拒绝退款或予以回收。
- 超过有效期而消灭的金币:不予恢复,亦不属于退款对象(以经过第2条事先通知者为限)。
金币的回收仅在会员持有余额的范围内进行,金币余额不会低于0。 但因应用市场或发卡机构的决定而退款的,未能回收的部分可依第10条记录为未回收金币。
8. 退款方式及所需时间
- 退款原则上以支付时使用的同一方式返还。信用卡支付按卡片授权取消(含部分取消)办理,便捷支付按各支付方式的取消程序办理。
- 该支付方式不支持部分取消的,可返还至会员指定的大韩民国境内金融机构账户,此时在退款所需范围内收集账户信息(账户名、银行名称、账号)。所收集的账户信息在退款完成后30日内销毁。
- 退款账户必须为会员本人名下,未满19岁的会员也可指定法定代理人名下的账户。本公司在汇款前核对户名,非本人名下的,可要求重新提供账户。
- 不支持向境外金融机构账户汇款。 因国际汇款所需手续费超过退款金额,公司在退款申请界面显示该事实。此时,通过应用市场购买的,可利用第10条的市场退款程序;转换为企业会员的,可选择依第4条的信用额转移。
- 汇款手续费由公司负担,所显示的退款金额全额入账。
- 公司自确认退款事由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进退款程序。
- 但依发卡机构·支付代理商·应用市场运营商的处理日程,会员实际确认可能需要额外时间。信用卡授权取消通常需3~7个工作日反映至发卡机构。
- 退款完成后,该金币将从会员账号中扣除。
9. 申请方法
10. 通过应用市场(应用内购买)购买的情形
- 通过 Google Play 或 App Store 应用内购买的,可通过各市场的退款程序申请退款,或依第9条向公司申请退款,由会员选择使用哪一种方式。 市场退款是否批准,由拥有支付取消权限的该市场经营者决定。
- 市场完成退款的,公司确认后回收该笔购买所发放的金币。此项回收仅在持有余额的范围内进行。
- 回收时余额不足而未能回收的金币,该不足部分将记录为“未回收金币”,并从此后发放的金币(含购买·广告奖励·活动发放)中依次抵扣。 在未回收金币存续期间,金币发放及付费功能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使用条款第15条之3第7款·第8款)。
- 但因公司的归责事由或服务缺陷而进行的退款,以及未成年人的支付取消,不记录未回收金币。
- 公司在实施未回收金币的记录·抵扣及使用限制之前或同时通知其事由及内容,会员可通过客服中心提出异议。
- 应用内购买部分的退款处理期限及是否批准,适用该市场运营商的政策。
- 就同一购买同时获得市场退款和公司退款的,重复的金额视为未回收金币(公司责任事由·未成年人取消的情形亦同),公司退款尚未支付的,先从该退款金额中扣除。公司将扣除的金额及事由通知会员(使用条款第15条之3第10款)。
- 公司在支付退款前,向该市场确认购买是否已退款。申请前48小时内有通过 Google Play 购买的,在 Google Play 退款申请期限(购买后48小时)届满后支付;市场正在处理退款申请的,确认其结果后支付。因撤回要约而进行的退款,在此情形下仍于第8条的期限内办理。
11. 服务终止时
公司终止服务的,公司依使用条款第10条第3款事先公告,并不扣除违约金,全额退还会员持有的剩余付费金币的退款对象额。免费金币不属于退款对象。
第2部 — 企业订阅
12. 适用对象及性质
- 本部适用于企业会员按月使用的企业订阅(基本费+附加合同费+按量计费)。附加合同费是指对在套餐之外另行签约增加的席位及存储空间,无论是否使用,均每月定额收取的费用。
- 企业订阅系每月接受服务并支付对价的继续性使用合同,并非如金币般预先购买后使用的商品。因此第4条(剩余金币退款)及第6条(违约金10%)不适用。
- 套餐构成及费用依公司在商务中心公示的费率表确定。
13. 要约撤回(开始后7日内·未使用工作区的情形)
- 企业会员可自订阅开始之日起7日内,在该期间未使用工作区的情形下(无以企业会员名义创建·修改内容,且无按量计费对象功能的使用)撤回要约,公司不扣除违约金或手续费,全额返还基本费及附加合同费。
- 已使用工作区的,视为服务提供已开始,要约撤回受到限制。此种情形可依第14条解约。
14. 解约与退款基准
- 企业会员可随时申请解约。解约的效力于当前结算周期的最后一日发生,在此之前可继续使用服务。
- 已收取的基本费及附加合同费不予按日计算返还。 此系因服务持续提供至周期最后一日,公司将该基准事先标明于订阅加入页面。
- 在订阅期间变更为基本费更高的套餐或增加追加席位·追加存储空间的,将就基本费差额及增加数量的月费按当前结算周期的剩余天数按日计算并立即收取。变更为更低的套餐或减少的,立即生效,已收取的当期基本费及附加合同费不予返还(使用条款第15条之9第9款·第10款)。
- 截至解约时点已发生但尚未收取的按量计费以最终账单收取。
- 暂停订阅时基准相同 — 暂停自周期最后一日开始,已收取的基本费不予返还。
- 解约·暂停后企业会员的内容亦不被删除,而是以只读方式保存。
- 企业会员可申请转换为个人会员。 该转换在确认与成员所属关系的整理、订阅的解约,以及包含最终账单在内的未缴费用已全额缴清后,经公司批准予以处理。依第4条转移的信用额尚有余额的,剩余信用额于转换为个人会员时恢复为金币。
- 公司在处理解约时,一并通知剩余信用额的余额及上述恢复程序。
15. 不予退款的情形
- 已使用的按量服务(翻译等):视为服务提供已完成,不属退款对象。
- 已收取的附加合同费(追加席位·追加存储空间):视为已按签约数量开始提供该结算周期的服务,即使在周期中途减少数量或解约,亦不予返还。
- 暂停使用期间的基本费:因费用未缴而暂停使用的,其原因不在公司,故不予返还。
- 违反使用条款而使用的部分:公司可拒绝退款。
16. 公司的归责事由及服务终止
- 因公司的归责事由(服务故障、错误计费、重复收费等)致使企业会员发生损害的,公司将退还相应金额或于下期账单中扣减。退款方式由企业会员选择。
- 公司终止服务的,公司将事先公告,并就已收取的基本费及附加合同费中相当于无法使用期间的金额按日计算退还。此种情形不适用第14条排除按日计算的原则。
- 公司对企业会员不利地变更费用或使用条件,企业会员不同意而解约的,亦同。
17. 退款方式及申请方法
- 退款原则上以支付时使用的相同方式返还,公司自确认退款事由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进相关程序。依发卡机构·支付代理商的处理日程,至实际确认可能另需时间。
- 以银行转账支付的款项返还至企业会员指定的账户;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一并开具红字发票。
- 通过海外支付事业者(Paddle)支付的款项,因该事业者为法定销售方,退款程序及处理期间适用其政策。申请可向客服中心提出,由公司一并处理。本项自海外企业订阅服务开始之日起适用。
- 申请通过商务中心或客服中心(https://www.ssausage.com/#/support)受理。
18. 咨询方式(共同)
有关退款的咨询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会员就与公司的纠纷,可向消费者基本法规定的消费者咨询机构、韩国消费者院、电子交易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申请调解。
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日
施行日期:2026年10月1日
修订历史
| 版本 |
施行日期 |
主要变更内容 |
| v1.0 |
2026.10.01 |
最初制定(随金币购买引入而制定的退款政策) |
查看以前版本:不适用(最初版本)